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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司,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这份攻略,让你不再糊涂!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0-30 14:41:26    文字:【】【】【
想必很多创业者在注册公司时都被注册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困扰,甚至对一些其它问题很迷茫,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与转换。下面给大家做一个总结,请收好这份攻略哦~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17%,实行差额征税,销项-进项即为征税金额。销货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在180天内认证抵扣,一般纳税人也有5%、6%、11%、13%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销货方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征收(每月不含税销售额3万,季度9万免征增值税),对方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只能作为成本冲减所得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

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如何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比如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

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吗?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所以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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