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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公司如何设立子公司?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5-05-12 10:51:53    文字:【】【】【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

 

  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

 

  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

 

  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

 

  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设立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

 

  设立子公司的规定: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提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只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册资金的。集团公司才能设立子公司,是因为子公司需要注册资金。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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